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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rmzf/2025-0009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600000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建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惩治妨害乡村振兴的犯罪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推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3.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况。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看守所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有效防止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着力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督促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纠正不当行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办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纵深发展。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件件有回复”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健全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监督,从严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分析:离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1万元,本年新增遗属人员补助经费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分析:离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1万元,本年新增遗属人员补助经费4.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分析:离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1万元,本年新增遗属人员补助经费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数。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401行政运行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遗属补助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6.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公务接待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27%,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600111 



附件【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10538085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