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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rmzf/2025-0009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0000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建水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48”工作指导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 

  设14个司法所。分别是:临安司法所、曲江司法所、南庄司法所、西庄司法所、官厅司法所、面甸司法所、盘江司法所、岔科司法所、普雄司法所、坡头司法所、甸尾司法所、利民司法所、青龙司法所、李浩寨司法所。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建水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省建水县公证处、建水县云建律师事务所。 

  另设政治处(副科级)、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扣“两规划两纲要”编制,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建设。科学编制《法治建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建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水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紧扣行政复议改革,切实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表彰(表扬)“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县师生法治教育常态化,密织老师、学生、家长法治教育网,切实维护校园和谐安定。 

  4.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建水县公服中心巡回下沉乡镇开展服务。持续开展“万名律师进街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活动。 

  5.紧扣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控。进一步强化智慧矫正中心功能,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矫正对象教育监管,逐步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扎实推进做好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实现 “看得住、管得住、有成效”的目标,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6.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和智慧司法所建设工作。 

  7.紧扣示范引领、加大特色村寨的打造力度。在现已建设完成的基础上,在景点景区周边、乡村振兴示范点、人民群众需求大的地方,再积极谋划打造一批省、州级民族法制示范、公共法律服务的特色亮点村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1.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1.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1.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1.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973.30万元,用于在职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8.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劳务费以及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 

  3.204(类)06(款)05(项)普法宣传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8.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4.204(类)06(款)07(项)公共法律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5.204(类)06(款)10(项)社区矫正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6.204(类)06(款)12(项)法治建设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7.204(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用于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204(类)06(款)99(项)其他司法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9.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0.8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办公费支出。 

  10.208(类)05(款)02(项)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0.0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办公费支出。 

  1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06.0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8.3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9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4.62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09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6.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8.76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82万元,较上年增加27.82万元,增长1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1次,共计接待145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00万元,增长2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建水县司法局实有车辆7辆,由14个乡镇司法所共同使用,且7辆车中已有6辆达到报废年限,加之近年来司法业务工作量增加,多数工作必须进村入户开展,车辆使用频率极高,车辆运维成本过高;为保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及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安全,故在2022年增加1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共计28.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智慧人民调解工作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所需要的设备。绩效目标:采购智慧人民调解设备,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信息数据“采集难”、“取证难”、“重复录入”、“录入率低”等实际问题,调解案件100%录入系统。通过现场采集指纹、电子签名,现场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提升工作人员使用设备满意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人民调解服务。 

  (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争参训人员满意度80%以上,组织至少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案件投诉查处力度,不断加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实现我县依法行政更上一层楼。 

  (三)人民调解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开展好诉前委派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预防“民转刑”案件,防止群体械斗事件,注重源头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年内达到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不少于2000件、至少开展1次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评查、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培训不少于7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次数不少于1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等工作目标。 

  (四)安置帮教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衔接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生活的信心,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年内完成新出监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不低于90%、重点人员接送率达到100%等目标。 

  (五)建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更新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建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更新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该基地于2016年12月投入使用,为使展示内容与时俱进,本年度内对所有展示内容进行更新,并对设施设备进行修护更换,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 

  (六)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作用。围绕构建均等普惠法律服务格局,及时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对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试点。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在2022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00件,法律援助对象准确性不低于98%,法律援助案件上诉率控制在2%以下,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不小于90%。 

  (七)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年内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不少于4次,按《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八)普法宣传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内组织6次以上“12.4”宪法宣传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制法治宣传资料20000份、更新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内容3次,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公民的诚信意识、法制观念、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满意度不断提升。 

  (九)依法治县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年内组织依法治县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干部积极主动性;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导督查不少于1次,提高依法治县工作人员满意度;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围绕中心大局,多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不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 

  (十)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金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人员、调解民间矛盾纠纷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补助,奖励金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兑现,不断提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人民调解员事业心、责任心,年内完成办理调解案件不少于200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十一)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推动和谐、服务发展,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挽救人、教育人和塑造人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制衔接、有效管理和提供服务上,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率控制到2%以下,最大限度的激发教育矫正对象真诚悔改、服从管理、积极向上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活动不低于370人次,最大限度的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十二)律师公证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律师公证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达到办理律师公证案件数不少于120件,公证案件咨询人次不低于1000人次,律师案件咨询不低于250人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十三)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全面加强依法治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不断提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共同为县委决策部署把好法律关,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十四)民主法治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民主法治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2022年度完成3个法治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践行“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理念,推深做实法治文化阵地教育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厚植法治文化,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72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2万元,固定资产1619.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4.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24.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0111 



附件【180315建水县司法局202202140229311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