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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71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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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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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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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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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000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婚姻登记科、救助站。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
2.建水县社会福利院
3.建水县殡葬管理所
4.建水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转变作风,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不断提升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多形式、多角度开展特色理论宣讲,有效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推动党建水平和业务技能双提升。不断丰富形式与载体,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分析和统筹实施,落实落细“三会一课”,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有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创新方式方法,突出抓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实行考核考评机制,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在加强党建工作体系、优化党建制度机制上持续用力,将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有机衔接、有机融合。三是高效夯实组织基础。落实党建品牌建设、干部素质培育和组织能力提升各项工作,强化党建引领民政中心工作的保障机制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推行“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打造集学习教育、文化交流、成果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党员教育活动阵地。依托专题培训、专题研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等,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四是加速推进工作深度融合。把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同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政治引领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终身课题,聚焦业务推进,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推进党建与民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二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继续健全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公务活动、廉政勤政和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制度,为领导干部树立良好作风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管住重要环节,抓早抓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3.做好民生资金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社银一体化系统”的安全纽带作用,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老乡干、精简退职等惠及5万余人民群众的民政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效提供人民群众必不可少的最基本服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纽带作用,为建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4.“兜准、兜住、兜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认真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重点摸排,把严防“漏保”放在最突出位置。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疫情等原因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等,主动做好日常排查、集中摸排,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尤其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但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逐人逐户开展入户排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严格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适当采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不掉一户、不漏一人,并逐人逐户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定期核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三是加强数据比对。及时发现遗漏对象,特别是对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开展“先行救助”,先行发放临时救助金,后续完善相关手续。
5.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集中开展县级失能照护设施补短板行动,做好全县养护型床位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集中开展护理型床位建设行动,力争年内改造护理型床位100张。二是进一步加强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宣传力度,让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入住,实现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都入住养老机构养老。三是加快“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年内力争建成1个“老年幸福食堂”。四是加快推进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预计2022年3月,主体工程完工,进入配套工程施工阶段。预计2022年6月,进入室内装修及消防设施建设阶段。预计2022年10月底,项目全面完工。
6.加大对社会组织监管和检查的力度。依法有效治理社会组织违规经营、违规收费等问题,确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运行,推动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逐步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7.优化公共服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促进城镇空间和功能合理分布、资源优化配置、城乡协调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建水县地名志》的编撰出版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巩固丧葬礼俗等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成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遏制殡葬陋习回潮。三是以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四是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经费支持,对社工站建设水平进行提升;根据“平安建水志愿者”建设工作要求,动员持证社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对国家关于合理调节第三次收入分配,促进人民共同富裕的精神进行宣传,呼吁人们更多地关注慈善、了解慈善,参与慈善,不断推动建水县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五是根据省州民政局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和婚姻服务等民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86.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63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离任补偿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86.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86.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63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离任补偿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86.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8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3.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31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会救助对象人数减少,发放的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8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了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离任补偿经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救助对象生活补助的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离任补偿、婚姻登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支出。
1.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328.18万元,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机关运行支出;
2.208(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用于婚姻工本费支出;
3. 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022年预算数为461.93万元,用于村(社区)干部一次性离任补偿;
4.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7.89万元,用于低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5.208(类)05(款)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36.72万元,用于代管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0.4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7.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1.1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
8.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2022年预算数为28.99万元,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9.208(类)10(款)02(项) 老年福利2022年预算数为402.89万元,用于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支出;
10.208(类)10(款)04(项) 殡葬2022年预算数为77.62万元,用于殡葬系统人员工资支出;
11.208(类)10(款)05(项)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2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用于福利院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12.208(类)10(款)06(项)养老服务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3.208(类)10(款)99(项)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用于涉诉救助支出;
14.208(类)11(款)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2年预算数为952.78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15.208(类)19(款)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96.88万元,用于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6.208(类)19(款)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895.20万元,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7.208(类)20(款)02(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8.208(类)21(款)01(项)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09.94万元,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9.208(类)21(款)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129.78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20.208(类)99(款)01(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8.81万元,用于老乡干、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9.06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6.11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27.4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9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5.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39.4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28.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建财发〔2021〕134文件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费用记入其他交通费,所以有公务用车保有量而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数据。
减少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属于事业单位的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所产生的费用不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而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婚姻证书工本费
项目总体目标:停征婚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惠民利民举措,是民政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3.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补助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关爱村(社区)干部,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中的积极性,根据《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水县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建办发〔2008〕21号)中,“根据‘两险一补’对象任职年限,每任职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费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固定补贴标准计算。对今后在所在的村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换届中落选的可享受一次性离任补偿待遇”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对任职满一年的取整数,任职不满一年的,根据月份所占全年月份(12个月)比例,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首位后,以2020年底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固定生活补贴作为补贴标准,对离任的村(社区)干部采取一次性离任补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3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4,41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94.07万元,固定资产2630.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80.66万元,无形资产14.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8.4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038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41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111
附件【民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