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1634-588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000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2.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4.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6.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7.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8.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设有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技术科、信息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建设项目的申报程序,对建设单位或居民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意见,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古城保护修复相关技术导则编制工作;负责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建水古城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大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运用工作;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信息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6万元,2022年与上年对比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类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3.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7.95万元,2022年与上年对比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类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主要用于: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7万元,其中:201(类)03(款)01 (项)行政运行15.92万元, 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50.15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7.06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其中: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3.11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83万元,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0.18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其中: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2年预计无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根据节约开支的原则,我单位2022年预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8万元,固定资产19.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0111 



附件【170003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202110531540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