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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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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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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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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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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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300000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殡仪馆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遗体接运、冰冻、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销售;做好运灵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公墓日常维护管理,安装制作墓穴及提供丧葬服务。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车队、业务室、公墓。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争取建水骨灰堂建设项目。项目于2023年1月获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地勘、报规、初设)已完成,预计2023年7月启动项目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50万元,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包括新建骨灰堂、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制定《建水县公墓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成立建水县公墓2023年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11个部门参加会议,会议就做好清明祭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建水县殡仪馆(建水县公墓)开展安全大检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全面掌握祭扫动态,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开展清明祭扫宣传活动,在古城建水发布《建水县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建水县公墓清明节工作示意图》。计划定购扇子3000把、纸杯10000个、医药箱3个、保温水桶3个、5000束菊花、15条文明祭扫标语等物资用于宣传引导群众破除陈观陋习,抵制低俗祭扫行为,营造文明祭扫、绿色祭扫的社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69,350.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350.6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22,467.9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金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350.60元,其中:本年收入469,350.6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350.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67.9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69,350.60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9,350.60元,其中:基本支出 469,35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67.9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的差额补助。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9,984.00元,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类)10(款)04(项) 殡葬2023年预算数为459,366.60元,用于殡仪馆人员工资差额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应对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工作,各地交流学习次数增多,接待来访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保障殡葬工作正常运转,满足全县人民需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殡仪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数为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 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殡仪馆资产总额4,646,513.25元,其中,流动资产916,090.07元,固定资产3,691,41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005.8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031.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9,551.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300111
附件【140314008建水县殡仪馆202302160907130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