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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5-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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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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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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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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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0000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农经站全称为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5个科室:农村经济审计办公室、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农经站办公室。
所属部门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继续抽调人员对土地确权纸质档案及数字化档案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对错误的问题进行登记以待处理。目前14个乡镇的数字化档案已经全部挂接完成;档案检查已经完成利民、普雄、官厅、坡头、甸尾、西庄、岔科、盘江、李浩寨、青龙、临安等11个乡镇共6433盒,完成率67%;利民、普雄、官厅、坡头、甸尾等5个乡镇2398盒档案已经顺利移交至县档案局。
(2)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县农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文件的通知》(建农联发〔2022〕8号),要求乡镇规范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抓好落实流转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5.11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9.01万亩,流转土地面积共计24.12万亩。通过调研,形成了数篇情况汇报和《建水县岔科镇土地流转典型材料》等调研材料,通过开展土地流转,促进了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3)配合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配合一部手机云企贷项目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建水县首笔建行"裕农快贷"在马坊村委会开展,农户直接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抵押并已成功办理贷款。截至目前,全县在西庄、坡头、李浩寨、岔科等乡镇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5笔,金额115.69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2.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1)搞好委托代理,使农村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根据省州要求,我站指导乡镇继续搞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共代管1788个单位(其中村142个、组1561个、其他85个)的资金和账目。代管集体资产23.55亿元(其中村组22.97亿元),代管集体资金3.92亿元(其中村组3.80亿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使村组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有效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乡风文明和农村振兴。
(2)积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一是继续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原登记赋码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登记赋码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要求,对西庄、青龙、南庄、李浩寨四个乡镇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时组织其签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换发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95份,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信息相关问题的函》,指导各乡镇对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信息进行核查,经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比对,对系统中虚拟身份证的119人,已纠正118人,1人待落实。对成员身份重复认定的8335人,通过反复落实,已修正7690人,最终全县产权制度改革认定农户128284户,认定成员456174人。三是对普雄乡、李浩寨乡、坡头乡、利民乡、曲江镇、面甸镇等六个乡镇上报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按要求进行整理归类、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共装订18盒52册;装订坡头乡、甸尾乡、官厅镇、南庄镇四个乡镇赋码登记资料11盒16册;装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认定资料2盒5册,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3)总结提炼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典型经验。为进一步挖掘和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经济模式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调研,提炼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成效明显、运行机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模式,形成典型案例,指导全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实时收集汇总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目标实现情况,按季收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表并进行汇总,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目前,全县8镇6乡142个村(社区)(含“村改居”的5个社区),村集经济收入达4635.7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32.46万元增1003.32万元,增幅27.6%,经营性收入达2140.5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445.6万元增694.94万元增幅48%,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66个,占全县总数46%、5万元以下的村76个(其中:无经营性收入的村22个、0-5万元的村54个)、占全县总数54%。
(5)认真搞好2022年清产核资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指导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认真搞好2022年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将清查数据按时录入管理系统,全县共录入村组集体货币资金4.21亿元、集体资产23.58亿元。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为550.65万亩。
3.认真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搞好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工作,抑制涉农乱收费乱集资问题。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支农惠农补贴发放,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2)检查支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经检查,全县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支农惠农补贴均由各村委会核实造册公示后,报乡镇财政所录入计算机后上报县财政,按标准足额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无截留挪用现象。截至目前,全县已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99万元,受益农户 11.6165 万户,补贴粮食种植面积67.71万亩。
4.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1)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推动农民专业社高质量发展。主动寻找突破口,推进区域和产业联合,提升综合实力。依托南庄镇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等老示范社和新批准的县级示范社,依托当地茁壮发展的葡萄产业以及已建成的十里葡萄长廊,为280多个50亩以上的葡萄种植大户,南庄镇8万多亩的种植社员,提供葡萄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开展鲜食葡萄农残检测、质量监测、市场营销宣传、园区治安管理、社员综合服务等工作。引导葡萄相关联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自今年葡萄上市以来,仅夏黑葡萄销售量已达5000多吨,销售金额超1亿元。此外,通过与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盘江乡普家境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投资商磋商,投资1200万元,建立占地100亩的柑橘分选包装加工厂、冷链保鲜库和选果设备流水线,辐射发展柑橘14.3万亩,实现户均增收8万余元。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和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申报工作。先后三批新评定建水县兴杨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联合供销、林业等部门,认真分析,推荐建水县富林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建水县利民乡清江柑桔专业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为建水县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7个,注销15个,实际增加32个。截至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347个,其中示范社51个(国家6个、省18个、州18个,县以上51个),联合社5个,带动非成员农户2.1万户8万余人增收致富,其中:脱贫农户2153户,5856人。
(2)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做好家庭农场宣传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家庭农场认定申请11份,待实地考察核实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形文认定并颁发家庭农场认定证书。截至目前,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88个,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75个、畜禽养殖型家庭农场6个、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5个、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2个;共经营土地面积16600亩,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7923万元。通过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户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济收入。
指导其搞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经营规模及效益突出的建水县曲江镇团结山庄家庭农场等6家家庭农场申报第四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待上级部门审核认定。截至目前共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9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0个。
做好家庭农场能力提升申报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抓好我县家庭农场的发展,加强示范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从我县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中遴选建水县南庄镇元丰家庭农场等3 家经营规模适度、带动效应明显、年度项目计划科学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能力提升项目,最终建水县甸尾乡美秀种养殖家庭农场通过上级评审考核,获得2万元的能力提升资金。
认真做好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我县获得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14万元。根据实施方案,将对30余家家庭农场进行补助,以规范和提升家庭农场的经营能力。
5.做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数据资料。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年初对全县14个乡镇2022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
(2)搞好调查户的巡回检查辅导。积极开展基点调查、成本调查巡回辅导,及时下发乡镇调查经费、调查户补助。年内对14个乡镇的收支情况及两个乡镇18户成本户情况进行了复查、审核和汇总,认真检查各调查户工作台账登记情况,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
(3)积极上报基点报表。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上报调查户的收支情况表4次,农作物播种面积意向调查、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早稻产量预计等基点报表7次,农产品及农用物质价格表12次和“蔬菜生产者价格采集表”96次,“物价监测表”24 次,没有出现缺报或漏报现象。
(4)按时上报专项报表。对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各种农经报表按时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一年来共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90份次无差错。
(5)认真做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选点定户补录汇总的原则,首先选定临安 、曲江 、青龙3个乡镇为监测点,然后在每个监测点确定一个村的10户农户作为监测户,最后组织监测户按照监测表的内容对9月份的数据进行补录,在时间紧,调查内容复杂的情况下,通过县乡村户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了当月的数据监测上报任务。以后将按省厅要求,每月开展巡回检查辅导和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6.做好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工作。
(1)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员业务培训。先后两次召开了仲裁委员会会议和纠纷调解仲裁员业务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乡镇纠纷调解人员和县级仲裁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会人员的纠纷调解、仲裁能力。
(2)做好纠纷信访接待及调解工作。目前,全县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00件,已调解196件,纠纷调解率98%。县农经站分别到临安、曲江、西庄、李浩寨、盘江、面甸、普雄、南庄等乡镇进行调查处理纠纷10件,其中州农业局转办的建水县盘江乡新安村委会老寨村王凤英户信访件已经成功调解解决并形成情况报告上报。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五个摸清”表的填报内容,每月对各网格内住户的情况进行摸排,对人员和信息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更新;积极动员未进行疫苗接种的人员接种疫苗,在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动员组织住户进行检测。同时还抽调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在火车站和零公里高速公路出口,对入建人员组织其扫描场所码、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对各类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为建水搞好疫情防控工作奠定了基础。
(2)协助县委织部搞好我县村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申报审核、专项审计、检查验收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审查工作。
(3)协助县委巡察组到岔科镇和盘江乡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4)审核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等24个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县、州、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就有关带动能力、助农增收方面材料,开具农户带动证明等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车辆比编制车辆大的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核定车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17,138.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87,138.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6,815.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7,138.68元,其中:本年收入4,487,138.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7,138.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6,815.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7,138.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87,138.68元,其中:基本支出4,437,138.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815.37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县级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后批复的金额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89,878.40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52,101.84元,用于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44,321.0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0,723.36万元,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3,158,983.0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7、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用于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经费。
8、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2023预算数为30,000.00元,用于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专项经费、2023年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57,131.04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00元,较上年减少40.3元,下降0.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00元,较上年减少40.3元,下降0.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3年度中心工作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3年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乡镇、村“三资”管理人员培训100人,提升“三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完成指导14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完成指导14个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认定的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成员信息修正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更换发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发放、各种相关资料归档、1703个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数据录入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完成率100%;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系统的数据录入,完成率100%;对3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100%;加强村“三资”管理工作,“三资”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群众满意度≥95%。
2.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提升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按照“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年底前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个、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引导同行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组建行业联合会2个,加强合作社带着人培训,培训人次不少100人,新扶持农民合作社新增带动农户20户,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3.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年度完成一次仲裁人员培训,培训人员50人,提升人员素质;完成宣传活动,到乡镇发放宣传资料,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及时受理土地承包纠纷信访件,到乡镇指导纠纷调处;做好仲裁案件受理、调查及仲裁庭开庭等工作,年度纠纷调解率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510170.30元,其中,流动资产659,281.71元,固定资产1300,888.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689.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1,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9,6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5,344.00元,其中出租资产323.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344.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0111
附件【110326008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021608373230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