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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ga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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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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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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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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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5100000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的执法;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测、机动车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参与处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等;负责处理交通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承办建水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9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信息中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四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一、二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统领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和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发证,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2、坚持“控大”与“减量”并重,抓基础,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
3、巩固深化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提高城市交通治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525,216.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25,216.86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86,445.80 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和住房保障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其他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025,216.86元,其中:本年收入25,025,216.8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25,216.8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86,445.80元,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和住房保障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525,216.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25,216.86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5,21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6,445.8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交通执法工作补助经费。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25,216.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025,21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5,216.86元,与上年对比3,396,445.88元,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和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2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00.00元,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对交通执法工作补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9,982,959.36元,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 204(类)02(款)02(项) 执法办案,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00元,用于分别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500,000.00元、交通执法工作补助的经费1,000,000.00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渠化维护费500,000.00元、民警协勤战时伙食补助经费400,000.00元;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5,600元,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032,434.4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3预算数为527,991.39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3预算数为302,256.70元,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2023预算数为44,939.13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预算数为729,035.88元,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6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68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4,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1.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支出、逐年压缩。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与去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3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元,下降5.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6,000.00元,增长4.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加原因是因为大队加强城乡巡逻,抓紧农村交通管控,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勤务增加,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为保障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2,4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道路交通管理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项目支出共有4项(项目因涉密,具体项目略),项目年度目标(具体项目目标因涉密,具体项目目标略)。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2023年预计支出项目预算金额(年底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指标值为≧95%,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年初预算金额设定(根据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预算申报计划、财务内控管理及历年项目执行情况设定);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县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满意度),指标值为≧85%和≧95%,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历年省政法委对各县市社会治安状况调查通报设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因涉密具体内容略),指标值为≧99%,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因涉密具体内容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3,648.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895.88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产总额23,244,693.32元,其中,流动资产96,970.10元,固定资产22,346,32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01,401.59元,其他资产 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5,078.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7,087.22元,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200.3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0,0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5100111
附件【180451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2023021404025191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