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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27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600000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培根铸魂筑牢政治根基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思践悟转化为坚定立场,切实统一到思想和行动上来,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记践行“三个务必”,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大局和全局工作中,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在建水检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2、主动融入护航发展大局

  在积极服务大局中深入谋划,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贯穿于服务大局工作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打态势,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通过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3、履职尽责强化检察监督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征程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更高法治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点部署,围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司法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切实让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民事检察提档升级、行政检察扩容增量、公益诉讼主动出击,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87,600.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7,600.6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275.54元,增长6.1%,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相应增加退休人员经费;2、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成员补助经费11,640.00元本年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87,600.60元,其中:本年收入387,600.6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600.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275.54元,增长6.1%,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相应增加退休人员经费;2、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成员补助经费11,640.00元本年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87,600.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7,600.60元,其中:基本支出387,60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75.54元,增长6.1%,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相应增加退休人员经费;2、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成员补助经费11,640.00元本年纳入预算;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数。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401行政运行8,64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成员补助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1,394.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801死亡抚恤47,952.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遗属补助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3,082.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53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元,增长4.9%,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2017年本部门为司改上划检察院,上划至省级,本单位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省本级编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在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600111



附件【180151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021609102573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