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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09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000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建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3.建水县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4.建水县图书馆

5.建水县文化馆

6.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示范创建,打造文旅品牌。以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为目标,大力推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高品质酒店打造等工作,持续推动建水石屏“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规划建设,做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2024年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现场推进会在建水召开;积极做好升庵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谋划开展升庵城市联盟到建水研讨交流活动。

2.深化文旅融合,激发市场活力。盘活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探索“农文旅”“陶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文旅+”业态创新融合,不断培育“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康养”“旅游+教育”新业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文旅品牌创建、特色活动举办、精品线路打造、对外宣传推广等工作,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3.推进文化惠民,丰富群众生活。深入实施“文化+”战略,加快县域文化资源转化,繁荣发展文艺创作,不断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继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暨戏曲进乡村文艺演出、“百姓大舞台”文艺展演活动、文化惠民下乡下基层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乡村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乡村振兴主题创作实践活动,集聚资源打造文艺精品,推选优秀作品、项目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项目,重点做好云南省文化艺术基金、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继续打磨提升彝族花灯小戏《初心密码》、哈尼古歌《耶波然咪车尼阿比》,力争入选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同时做好2024年彝族花灯小戏《梨花开得尼机美》、女声小合唱《临水人家》等作品申报工作,力争入选。开展好现有品牌的全民阅读活动和新时代文化实践活动。做好省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积极争取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字画)修复项目落地实施、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利用项目立项,开展好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五进”等活动;开展博物馆馆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博物馆生机活力和吸引力、影响力。

4.保护文化遗产,维续民族根脉。继续完善全县文物“四有”档案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基础,为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九批国保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相关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适时召开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县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实施文物保护修缮;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让文物“活”起来。做好第七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对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5.强化监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强化对文化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的检查指导、沟通协调,落实文旅企业纾困政策,及时解决文化旅游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任务。继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文化旅游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录入与应用年度统计,文旅标准化试点、各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和创建,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文旅融合发展的软实力。加强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动态督导引导,做好执法检查、旅游投诉处理等工作,着力营造干部群众关注旅游、参与旅游、发展旅游,“人人为旅游、旅游为人人”的良好发展氛围,激发文旅融合活力。

6.加大宣传营销,提升旅游形象。优化完善“游云南”APP平台上线内容,同时,融合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多种营销方式,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展示形象,打造品牌,开创营销新模式。加大与国家、省、州主流媒体合作,联合云南省级媒体各大平台全年宣传推广建水文旅。联合云南日报(云南网)、《中国自驾游》杂志等云南省级媒体各大平台全年宣传推广建水文旅。继续做好新媒体、自媒体运营维护管理,创建话题式宣传主题,以美食、美景、美物、特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每个平台每周至少更新3期。计划到省外开展建水旅游推介会,为建水未来旅游市场向上走势奠定基础,展现建水旅游的新趋势,吸引大量旅游客群到来。依据《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联动腾云数字科技、腾讯资源及省内外行业资源开展建水县2024年“这礼是建水”文创征选及推广活动。以2024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红河·建水孔子文化节”、中国·建水紫陶文化节等系列活动为平台,精心策划节庆活动的宣传推广。

7.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其它工作。做好2023年州对县综合考核工作;按要求抓好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制度,积极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19,888.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29,888.87元,政府性基金5,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9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88,309.22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费用补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29,888.87元,其中:本年收入22,329,888.8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29,888.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85,809.22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费用补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19,888.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29,888.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8,707.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3,509.7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缴纳金额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881,181.00元,与去年相比减少7,459,319.00元,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费用补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2,388,882.40元,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2.207(类)01(款)03(项)机关服务2024年预算数为1,308,333.87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3.207(类)01(款)04(项)图书馆2024年预算数为1,318,381.23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4.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2024年预算数为3,339,902.04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5.207(类)01(款)11(项)文化创作与保护2024年预算数为527,981.00元,用于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6.207(类)01(款)12(项)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24年预算数为1,077,610.76元,用于行政执法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7.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20,550.00元,用于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8.207(类)02(款)05(项)博物馆2024年预算数为13,650.00元,用于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9.207(类)02(款)99(项)其他文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601,206.87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10.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6,800.00元,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1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23,,600.00元,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1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627,166.8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47,952.00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1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23,736.89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593,463.3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609,209.85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17,135.5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212(类)08(款)99(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0.00元,用于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指林寺片区)项目公司政府方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费用补贴支出;

19.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184,326.2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文旅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400.00元,较上年增加68,300.00元,增长26.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文旅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文旅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3,400.00元,较上年增加68,300.00元,增长26.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2次,共计接待202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文旅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5,732.6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101.60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5,461,550.71元,其中,流动资产12,056,724.95元,固定资产11,519,065.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69,232.23元,无形资产14,943.27元,其他资产1,58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8,48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28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8,94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75.00元;资产使用收入56,897.73元,其中出租资产2,584.9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3,905.4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111



附件【170357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022003342607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