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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1335-28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5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46800000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 

  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生活、办公、道路、卫生、绿化、公共文化设施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配套水平。在运营模式、政策保障、服务举措以及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性做法,有效提升园区企业创新能力。 

  2.负责园区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显著发挥平台效果,在创业孵化、文化金融、项目对接、展示交易、渠道建设、人才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亮点。 

  3.负责专题研究园区建设发展实际问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为园区建设制定规划、土地、投融资、招商、科技、人才等相关方案,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实质性内容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4.负责园区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设计、宣传工作,以及在管理运营、产业发展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并向文化部报送园区创建进展、成果、经验做法等信息材料。 

  5.负责积极培育园区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在专利、著作权、商标、成果转化、体制机制、营造创新环境、开展创新服务和活动,有创新做法,并取得效果。 

  6.负责对园区及入园企业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推动文化走出去、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创业创新创意或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有突出作用,成绩显著。 

  7.负责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投资基金)或协调其他来源政府资金(投资基金)用于园区创建发展工作。 

  8.负责全县陶土资源调查、规划和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及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与园区有关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产业发展和项目管理科、陶土资源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紫陶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2.紫陶产业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强化政治功能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全力打造紫陶产业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在带动产业发展中的能力水平。 

  2.强化发展规划指引。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启动《建水紫陶“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发展,凝聚行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二是加快改革创新。强化产业发展基础,提升建水紫陶全产业链水平,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采取更加开放包容的监管手段,在确保行业安全、节能、环保的基础上,给予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三是扩大开放合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高水平、高质量融入陶瓷产业体系和国内国际市场。 

  3.构建多元融资机制。一是围绕建水紫陶数字化发展综合应用项目,强化项目包装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拓展整合项目资金,切实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针对紫陶产业发展特点、规模和需求,加大金融产品的开发工作,切实解决紫陶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三是严格落实《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强化对紫陶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四是优化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增强紫陶产业活力,力争全年实现招商引资2亿元。 

  4.重点发展产业集群。一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持续开展“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力争培育新增年产值过2000万企业1家、年产值过500万企业(个体户)4家,实现规上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力争建水紫陶全年产值突破45亿元,同比增长12.5%。二是依托建水抖音直播基地建设成果,探索建立建水紫陶电商管理机制和发展奖励机制,拓宽建水紫陶销售渠道,形成建水紫陶抖音直播联盟。三是推进建水紫陶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多样化共建模式,畅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渠道,推动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数据链、市场链“五链”协同发展,全方位助力建水紫陶产业发展。四是推动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合作,以阿里拍卖数字紫陶项目为载体,优先为优质紫陶企业商户提供人才、平台技术和流量支持,树立线上行业标杆,打造优质模板示范,提升营销效益,扩大建水紫陶线上销售规模。 

  5.深化文创文旅融合。一是注重对自身文化资源的深入研究和挖掘,体现建水紫陶特色、文化深度,让文创产品能够成为建水形象的载体和桥梁。二是坚持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发挥好桥梁沟通作用,依托华侨城等优势企业资源,与优秀创意设计团队相结合,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打造3个文创文旅融合示范窗口。三是推动与中石化合作,充分利用中石化覆盖全国的加油站便利店网络,进一步拓展建水紫陶销售渠道。 

  6.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一是支持紫陶企业与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紫陶表面改性研究、应用于水过滤的多孔紫陶的材料及工艺研究以及改善耐烧结性和耐烧性等专题研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推进与云南大学合作,共建“教育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水紫陶教研协同基地”建设。三是积极促成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的合作,依托景德镇陶瓷大学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将技术成果分阶段落实到企业生产中,推动建水紫陶从工艺陶向特种陶拓展,实现建水陶瓷产业的高精尖。四是加快省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建设进度。 

  7.强化品牌形象建设。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提升园区内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培育贯标企业1户,申报云南省专利奖1项。 

  8.加大培育专业人才。一是根据相关评选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第八届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二是立足自身人才培养,以省内中高等院校、相关企业为主,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多元”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的陶瓷产业技术人才。三是加强工艺美术专业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管理,鼓励支持紫陶从业者参加职称评审及职业技能培训。 

  9.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开展“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做好“文旅+紫陶”、“互联网+紫陶”融合宣传,利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行业协会等影响力巨大的高端展会平台进行建水紫陶品牌宣传和推介。一是积极策划实施建水紫陶进京展,在中国美术博物馆举办建水紫陶非遗展、组织参加2022年中国(北京)国际精品展览会。二是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中国第十二届陶瓷艺术大展以及第五届中国四大名陶展等活动,争取紫陶作品获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奖项。三是引导企业联合组建专业营销队伍和营销机构,依托紫陶协会组织紫陶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及各类茶博会等各类展会。 

  10.全面推进园区建设项目。抓好项目包装与储备工作,完成碗窑老村风貌提升改造项目,实施碗窑老村道路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紫陶数字化创新园区落地实施。计划储备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40.6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88,348.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8,305.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10,043.7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55,465.5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78,305.04元,其中:本年收入7,878,305.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78,305.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45,421.71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88,348.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878,305.04元,其中:基本支出4,879,805.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6,921.71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998,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8,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安排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372.03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2,207,03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01(类)03(款)99(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998,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及共建上海交通大学建水紫陶联合研究中心(筹)协议运营两个项目经费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21,930.88元,主要用于: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88,095.9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68,294.4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114,748.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7,870.05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379,796.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214,4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49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68,6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8,616.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74,6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08.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226,7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724.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930.88元。(其中:基本支出521,930.88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6,390.41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90.41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4,748.2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48.2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2,333.67元。(其中:基本支出42,333.67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379,796.64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96.64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0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8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1,500.00元);  

  15.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17.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2,26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267,000.00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8,161.24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1.24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29(款)福利费支出3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元,项目支出32,000.00元); 

  20.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500.00元); 

  22.309(类)05(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48,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48,5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建水县紫陶产业发展中心并入,单位业务往来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管理、发展壮大、宣传推介,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指标体系、补齐创建短板,努力把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得更具活力、更具特色,把紫陶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为新时代建水的振兴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0,161.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0.0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783,711.95元,其中,流动资产237,725.61元,固定资产545,986.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097.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7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46800111 



附件【050003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1)2023021508411595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