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xczj/2024-00152
-
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2-21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3200000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监督城市规划区域外河道取水、采砂、淘金管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办侵占河道、河堤和破坏河道设施等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河道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本区域内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负责水利行业干部人事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农村水务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水务局
2.建水县水电勘测设计队
3.建水县广慈湖管理所
4.建水县天华山水系管理处
5.建水县跃进水系管理处
6.建水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7.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在建水利项目建设。加快石屏灌区建水灌片工程建设,完成上级和业主方下达2024年建水灌片工程建设计划征地工作、投资计划资金和实体工程量。完成大田水库、铜厂水库、施家寨水库工程工作;完成建水县大石洞水库、棕元桥水库等5件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上过河、妹依底等7件水库雨水情、安全监测设施安装项目。
2.稳步推进水利投资及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跃进水库扩建、牛路头、双帽山、麻栗树、样榜冲、云降寨等水库以及象冲河治理、泸江面甸镇段治理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城乡供水一体、苏租水库工程、曲江利民乡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根据省州要求和水利投资导向,做好建水县水利“十五五”规划编制,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及上级资金支持。
3.继续抓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围绕《2024年建水县河长制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河(湖)长责任。全力打好红河、南盘江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加快推进泸江及支流(建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水利部疑似“四乱”遥感图斑复核整改工作。滚动修编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对照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建水县境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
4.坚决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各级水库安全度汛项目台账清单,提高水旱灾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四预”能力水平,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健全县、乡、村基层防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确保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信息报送人、预警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六落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做好抗旱供用水调度,按制定的“一库一策”蓄水计划,积极做好库塘、水池、水窖蓄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2人。在职实有1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46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611,138.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84138.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8,087,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9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9,432,690.2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602,690.24元,主要为水利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84,138.02元,其中:本年收入16,584,138.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84,138.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02,690.24元,主要原因分析:水利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611,138.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84,13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4,138.02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03406.2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我单位退休一人.项目支出1,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9,284.04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具体如下:
1.208(类)05(款)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326,894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2.1.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0,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3.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93,567.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支出。
4.208(类)08(款)01(项) 死亡抚恤支出预算数为199,6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遗属补助支出。
5.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67,056.66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210(类)11(款)02(项) 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505,196.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615,047.9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99,440.59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
9. 213(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预算数为3,004,465.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补助支出。
10. 213(类)03(款)04(项)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预算数为8,048,638.4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支出及河长制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工作支出。
11. 213(类)03(款)10(项) 水土保持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支出
12. 213(类)03(款)14(项) 防汛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防汛抗旱水毁沟渠河道的修复、抗旱保供水工作支出。
13. 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1,013,750.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3,800元,较上年增加44,900元,增长21.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8800元,较上年增加61900元,增长34.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207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为水务局二级单位建水县水利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没有做三公经费的预算,今年新增预算,所以有所增加,其他的下级单位都是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元,下降53.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元,下降53.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公务用车使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开源节流。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防汛抗旱灾救灾补助1,000,000元,完成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实施,保证全县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2.建水县河长制工作经费、河道保洁工程200,000元,完成目标:维护河长制公示牌75块,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不少于2次,保洁城区内的河道总长44.35km,监测河湖水质点位50个。同时,承办县级河长会议,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定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涉及河(库)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河长办公室专题会议;及时向州河长办公室报送信息。
3.建水县水土保持评审费10,000元,完成目标:完成建水县水土保持的评审工作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4,414.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54.7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退休一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水务局资产总额747,801,659.38元,其中,流动资产115,988,542.35元,固定资产29,326,872.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8,859,046.71元,无形资产17,832.83元,其他资产193,609,365.3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58,96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6,54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600元(楼顶空地出租给铁塔公司放发射塔)。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3200111
附件【110332建水县水务局202402220459475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