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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15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0000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县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负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全面推开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区块链云签名,建立歇业制度,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自助服务,对符合智能化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零跑腿”“不见面”“全天候”“自动批”。按照《红河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严格完成到2025年建水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到1032户的目标任务。

2.持续深化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核查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中所列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力度,加快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紧扣地理标志运用及品牌建设,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激发企业运用地理标志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3.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管食品安全过程。把好许可准入服务关,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二是严抓重点领域和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明确监管步骤,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升我县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持续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县米线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助力米线产品产业发展;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售卖“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三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工作,积极按照国家、省、州抽检计划,配合第三方开展抽样,并对不合格食品案件正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四是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

4.严格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积极部署,扎实推进“两品一械”监督抽样工作。

5.严格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重要工业产品检查,重点对辖区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高锰酸钾)生产企业、(车用汽油、柴油)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查。充分运用生产许可证约束作用,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以人为调节压力、生产销售的燃气具产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违法行为。

6.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面部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对老旧电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进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安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矿山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更新老旧设备,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7.有力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合力。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持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更加有力。以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15个行动”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强化烟草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抓好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执法工作,规范烟草市场。三是加强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利用云南省网络监管交易系统开展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做好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核查工作。制定下发《开展建水紫陶线上平台监管整治行动方案》,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投诉举报线索为导向,持续强化建水紫陶的线上监管,加强对建水紫陶网络营销活动的规范管理。

8.稳步推进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认真履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提升信息归集的统一调度处理能力和互联互通的协同能力。实行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与金融部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在县域范围内,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申请贷款方面进行限制。同时,与法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协助法院冻结企业股权、限制失信人员任职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认真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33,536.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33,536.7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总收入与上年23,815,690.58元对比增加917,846.19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533,536.77元,其中:本年收入24,533,536.7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33,536.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3,615,690.58元对比增加917,846.19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733,536.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533,536.77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3,536.77元,与上年22,693,290.58元对比增加930,246.19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10,000.00元,与上年922,400.00元对比减少12,400.00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打击传销、走私工作经费10,000.00元,减少证照办理工作经费2,4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172,751.20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13,599,628.00元,其他交通费用970,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支付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00.00元,工会经费102,283.20元,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队员体检费32,400.00元,退休党支部委员工作经费8,640.00元。

2.201(类)3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1,677,996.00元,用于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101,996.00元,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476,000.00元,创文创卫及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经费100,000.00元。

3.201(类)38(款)04(项)市场主体管理2024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用于证照办理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费。

4.201(类)38(款)05(项)市场秩序执法2024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用于打击传销、打击走私等市场秩序执法工作经费。

5.201(类)38(款)10(项)质量基础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用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监督抽查经费。

6.201(类)38(款)16(项)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

7.201(类)3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41,549.69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1,498,560.17元,办公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12,989.52元。

8.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35,8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订报等公用经费支出。

9.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175,790.7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71,424.00元,用于列支遗属补助。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950,138.60元,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1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17,208.66元,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1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767,857.40元,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

1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1,899.54元,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1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557,120.96元,用于财政补助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不存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8,00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0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较上年下降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的绩效目标为:更新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开展市场主体监管;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商标广告和产品质量监管、两品一械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查处假冒伪劣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市场规范管理,加强价格监督;受理和查处违法违章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多项职责工作;全力做好打击传销、走私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的绩效目标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完成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把生产企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最佳效应,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45,268.72元,与上年1,589,718.92元对比增加1,155,549.80元,增长72.6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1,101,996.00元,二是本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875,459.53元,其中,流动资产4,860,417.12元,固定资产5,013,554.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88.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2,008.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0,429.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48,327.05元,其中出租资产2,083.6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48,327.0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0111



附件【180910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200411087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