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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14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0000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3.负责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等行业管理规划、产业政策、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审定、核准从事相应行业设施维护或作业单位的资质,并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资金使用。

4.参与本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5.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沿街店面的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的审核和管理。

6.负责城市开挖、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进行审批和管理。

7.负责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街道标示标牌、霓虹灯、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

8.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10.负责城区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1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人行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17.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规审批督察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执法大队、综合指挥中心均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各级责任,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管理发展新格局,实现党建与城市治理融合发展,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的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推动规范化执法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明确办案时限,固化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权利,规范执法案卷,大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从工作纪律、着装、仪容举止、装备使用、执法办案、协管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动态督导。

3.推进“一网统管”。利用好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执行“互联网+执法”的数字派单办案模式,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深入采集、综合研判、派单办案,并对案件交办及办结质量进行督察总结,针对高发和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办理,多举措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4.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和健康县城的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市容管理长效机制,集中力量面向重点道路、区域深入开展“十乱”整治,打造示范样本和标杆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效应,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5.推进“两违”整治。全力推进“两违”建设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联合执法,继续加大建设领域违章问题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临安古城核心区搭建彩钢瓦、石棉瓦整治工作。

6.创新为民举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关于噪音、油烟、破坏绿化环境、乱搭乱建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非机动车违章查询、门头查询、公示服务事项等线上服务事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大城市重点区域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巡查力度,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城市道路绿地审批管理,禁止大范围开挖,破坏绿地;加强河湖环境保护,加大沿河倾倒垃圾等巡查力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各级环保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其中参公编制13人,专业技术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33,478.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33,478.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0,536.42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转隶8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33,478.20元,其中:本年收入15,533,478.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3,478.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0,536.42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转隶8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33,478.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33,478.2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3,478.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0,536.42元,主要原因是转隶8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支出以及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运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5,858,386元,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6,300,000元,用于政府办公厅(室)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798,735.34元,用于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206(类)99(款)99(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用于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运用;

5.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3,200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900,245.2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9,984元,用于行政单遗属补助支出;

8.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379,566.45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0,050.43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229,965.38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5,565.0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2.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647,780.28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4,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元,下降3.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9次,共计接待161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纠治“四风”,从严管理“三公”经费,持续推动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号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4.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纠治“四风”,从严管理“三公”经费,持续推动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号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建水县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利用已有建筑物进行改建机房、新建指挥中心大厅。包括系统运行机制体制建设、监督指挥中心大厅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应用软件建设(含指挥协调系统、公众服务系统、专项应用系统、应用维护系统、数据交换系统)、运行环境建设、地理信息普查(数据普查与建库)等。

绩效目标:按照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完善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办理“智慧城管平台”采集管控案件大于1000件,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70路,安装智能语音和人工喊话音柱20个,开发应用工地渣土管理系统1部,使智慧执法办案率大于等于95%,在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100%,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95%,最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633.92元,其中:电费36,339元,邮电费32,300元,水费19,36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52.4元,办公费13,147.6元,工会经费47,833.92元,其他交通费用375,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54.60元,增长5.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其他交通补贴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471,875.72元,其中,流动资产3,026,614.73元,固定资产445,26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1,09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297,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0111



附件【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102585815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