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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00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0000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农经站全称为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5个科室,包括:农村经济审计办公室、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农经站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情况

(1)指导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是加强“三资”管理的基础,先后对普雄、面甸官厅、盘江、利民、南庄等乡镇进行了实地指导,用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其他乡镇进行指导,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

(2)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对资产清查疑似问题进行了落实处理。指导完成农村集体产权系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和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录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疑似问题清单,认真对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修改完善,并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3)指导、审核、调度村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整合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组织部、财政局联合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联合审核,按季调度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截止2023年第四季度,142个村(社区)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4101.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8.54万元,增长3.8%。全县142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全部可达10万元以上。

(4)积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

一是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各乡镇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变动的要进行变更登记,收回旧证,颁发新证,共换发赋码登记证3套。二是总结探索和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归档工作,通过向州局学习请教、借鉴外县市经验,联系县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普雄乡交流总结,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产改资料归档方案,行文下发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先后到李浩寨乡、官厅镇等8个乡镇进行现场指导,促进了全县产改资料归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继续对全国产改系统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信息进行修正,指导各乡镇对重复认定成员的身份进行核查落实,全年共完善修正69人,尚有498人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四是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印制与发放工作,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修正的同时,指导乡镇收集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承包地确权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为颁发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打基础;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支委站务会讨论并报经局党组同意,确定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印制单位,并签订政府采购印制服务合同。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约12.8万份印制与发放工作。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根据《建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三资”管理办法,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建水县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受县纪委委托起草了《建水县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细则》;依托建水县委第七轮巡察,抽调3人对青龙、李浩寨、甸尾三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印发了《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问题提醒》,要求各乡镇按照《建水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组上年度的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

(6)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的素质。在普雄乡开展了以各村委会干部为培训对象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培训人员41人。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规定,编写《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培训材料,将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数据录入,全面反映建水县农村基层组织、村民自治、法治建设、道德文化、社会安定情况。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

(1)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收尾工作。一是做好确权档案的整理移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4个乡镇10.8万农户,共形成纸质档案9700多盒,数字化档案扫描200多万页,现已全部移交至县档案局,待最终清点完成移交。二是督促测绘公司继续做好数据库更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于今年3月中旬配合测绘公司及苍穹公司人员到单位对确权数据库进行了更新,并对信息平台运用进行了初步培训;5月下旬配合公司派出驻建水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确权改错、发证、完善档案等后续工作,依次到14个乡镇对差错进行修正,目前已完成2854户农户的纠错指认;完成面甸镇安边哨多依树102户农户的颁证。

(2)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国家、省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文件的通知》(红自然资确权〔2023〕2号文件)要求,与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强化业务协同,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工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规范流转合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4月印发了《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切实做好农村承包合同及流转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应用,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及登记管理制度。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5.14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6.33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8.81万亩。开展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推动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建设,做大现代农业、做优品牌农业,培育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配合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金融支持“三农”服务产品,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更好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4月6日到泸西学习了土地流转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相关流程及经验,起草了我县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已成立了建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118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5)完成200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州档案局要求,认真对200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所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进行重新鉴定、整理、立卷归档,共形成文书档案551盒、1561件、229103页已临时移交县档案馆上架。

3.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截至目前,实有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40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个、省级示范社20个、州级示范社23个、县级示范社70个,带动2.1万户农户8万余人增收致富;全县累计认定家庭农场12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1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8个。

(1)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推动农民专业社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社评定、联合社创建等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根据我实际,起草联发《建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建农联发[2023]12号),为县级示范社评定和省级以上示范社的监测提供了依据。三是搞好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先后到利民、临安、盘江、坡头等乡镇进行指导,做好县级示范社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拟认定的县级示范社16个,整合省级和中央项目资金55万元拟奖补县级以上示范社28个,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的创建做好储备工作。

(2)对省级以上示范社开展监测。对13个省级示范社和6个国家级示范社开展监测,根据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利民、临安、南庄等地,对省级示范社进行实地抽查和了解,参照云南省监测及评定办法,经评审,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等6个国家级示范社县级初审合格,13个省级示范社中11个运作正常,评定为县级初审监测合格,2个不合格,其中建水县壑润汇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受疫情影响,2022年合作社没有运作无收入,监测不达标;建水县天麓种植专业合作社近两年来因各种原因影响,运作不理想,表示没有能力继续保持省级示范社这个荣誉,自动放弃监测。

按建水县财政局对省级示范社的核查通知要求,对建水县13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13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没有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3)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坚持做好家庭农场宣传认定工作,2023年1月经农业部门认定第七批家庭农场21个,通过到曲江、面甸等乡镇调查家庭农场的培育情况,2023年拟认定第八批家庭农场11个,已实地考察8个。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目前已有44个家庭农场进行申请并已通过审核。通过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户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了经济收入。

二是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今年5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全省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要求,又组织经营规模及效益突出的建水县曲江镇团结山庄家庭农场等3个家庭农场申报第五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待上级部门审核认定。

(4)注重新型经营主体的能力提升。2023年3月,积极组织省、县两级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农场主共12人参加云南省耕耘者第五期新型经营主体培训;9月带领国家级示范社理事长等5人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六期培训班(国家级示范社专题培训班),10月组织2个家庭农场主参加州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了新型经营主体的效能,发挥了头雁效应,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4.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情况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年初对全县14个乡镇2022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计划10月12-13日,开展2023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业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为按时、高效、保质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和各项农经工作奠定基础。

(2)做好物价调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半个月在系统中上报一次的物价表(全国原粮价格表、全国生产资料价格表、全国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表、全国成品粮价格)统计工作。

(3)按时上报专项报表。认真做好季度土地流转情况调度,完成大规模土地流转信息调度、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迁出地家庭承包地盘活利用情况摸底调查等工作并形成相关材料上报。

(4)认真做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做好临安 、曲江 、青龙3个乡镇30户监测户,每月一次农业生产监测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及分析报告的工作。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1)纠纷调解。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86件,信访接待人员对每件纠纷都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分类处理。对当场能作出政策解答的及时解答,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待相关人员调查落实后处理。目前已调解173件,纠纷调解仲裁率93.01%。分别到临安、南庄、面甸、岔科、曲江等乡镇进行纠纷调查核实及处理,形成信访答复及纠纷情况报告8份上报相关部门。

(2)纠纷仲裁。仲裁庭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3件,其中1件于庭前达成调解意愿,1件于8月在曲江开庭,并于9月下发裁决书,1件待调查落实后依法进行处理。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完成国办、州级、县委办约稿4篇。

(2)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复核工作的通知》,配合县委组织部参加了省级对我县南庄镇罗家坡村委会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进行复核评审。

(3)整理“三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问题措施和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资料共计29份。

(4)以建水县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自评报告》,向县深改办报送《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情况汇报》2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为:车改时取消了车编,但下属业务单位保留了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5102.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5102.9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7964.2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自有资金安排项目支出,具体原因是安排工会经费90000元、差旅费20000元、劳务费20000元、印刷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元、办公费15000元、水费4000元、电费3000元、邮电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手续费2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25102.94元,其中:本年收入4425102.9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5102.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035.7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具体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3人(何应伟、张红萍、李自力)。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5102.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25102.94元,其中:基本支出4395102.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35.7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后批复的金额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5600.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80701.44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45122.45元,用于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71626.38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3666.3万元,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3106106.6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7、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2024预算数为30,000.00元,用于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0000元,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10000元。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52279.6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3.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4年度中心工作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乡镇、村“三资”管理人员培训100人,提升“三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完成指导14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完成指导14个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加强村“三资”管理工作,“三资”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对3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100%;加强村“三资”管理工作,群众满意度≥95%。

2.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全县纠纷调处不少于60件,纠纷调处办结率大于或等于85%,通过调处纠纷,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通过调处纠纷,使土地流转工作正常进行,使农民增收,有效保护耕地;指导仲裁员不少于100人,通过指导仲裁员、调解员妥善解决纠纷,仲裁调解能力得到提升;通过项目的开展,让涉及土地纠纷的农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经费绩效目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认定的修改少于560人,纠纷调处办结率大于或等于85%,通过调处纠纷,水土保持稳定,使土地流转工作正常进行,使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更换发证总数为2套,培训乡镇农经员、村干部不少于100人,到14个乡镇指导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三资”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成员信息修正确认少于1700人,全县纠纷调处不少于60件,培训仲裁员不少于50人,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通过培训,仲裁员素质得到提高,引导同行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组建行业联合会2个,被扶持农民合作社新增带动农户数不少于20户,到14个乡镇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不少于1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513083.67元,其中,流动资产653555.08元,固定资产1309528.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13.3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63376元,其中出租资产223.2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337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0111



附件【110326008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02201024183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