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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158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2000000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建水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老龄健康科)、财务科、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教与防艾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是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是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是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是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038,443.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88,443.9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250,000元。

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08,899.85元,今年较去年增加929,544.07元,增加原因:事业收入本年纳入预算资金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788,443.92元,其中:本年收入14,788,443.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88,443.92元(本级财力 14,788,443.9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 13,988,899.85元对比增加799,544.07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考录用人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38,443.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88,443.92元,其中:基本支出8,365,123.92元,与上年9,484,651.85元相比,减少1,119,527.9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项目支出6,423,320元,上年项目支出4,504,248元,增加1,919,072元,增加主要原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补助资金纳入项目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4,200元,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生活补助;

2、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24年预算数为157,756.2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3、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827,924.16元,用于财政负担养老保险金支出;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9,936元,用于财政负担的遗属补助;

5、210(类)01(款)01 (项)行政运行 2024年预算数为3,851,505.8元,用于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6、210(类)01(款)99 (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170,982.38元,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7、210(类)03(款)99 (项)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613,400元,用于卫生院全科医生和特岗医生补助;

8、210(类)04(款)08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4年预算数为2,413,920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9、210(类)04(款)09 (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24年预算数为70,000元,用于开展防治艾滋病支出;

10、210(类)07(款)16 (项)计划生育机构2024年预算数为24,000元,用于流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11、210(类)07(款)99(项)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102,000元,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83,638.58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1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62,713.3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1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297,974.1元,用于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4,316.2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6、210(类)16(款)01(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用于敬老院高龄老人慰问;

17、221(类)02(款)01 (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04,177.2元,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无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3,822元,与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1,726元对比减少7,904元,减少6%,减少原因,2024本部门认真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3,822元,较上年131,726元相比,减少7,904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82次,共计接待5,081人次,减少原因:2024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县级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县级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为建立和完善建水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18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5号)及《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在岗乡村医生按照“个人出一点、乡镇卫生院出一点、县级财政补一点”的参保原则,给予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补助,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项目补助资金:14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72,488.18元,与上年5,965,699.33元对比增加306,788.8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8,032,546.12元,其中,流动资产522,827.9元,固定资产原值11,056,397.08元,固定资产净值7,508,12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为4,000元,无形资产净值为159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37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480,4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2000111



附件【140361002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02210330303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