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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7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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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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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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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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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红财库发〔2020〕3号)等相关要求,经建水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建水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建水县2021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建水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257.90万元,决算汇总数为856.31万元,决算汇总数占预算数的37.93%,未超过预算数。较2020年决算汇总数略有增加,增加8.89万元,同比增加1.0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2020年0万元相比无变动;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2020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为202.77万元,比2020年232.17万元减少29.4万元,同比下降12.66%;国内公务接待3,129批次,比2020年减少819批次,同比下降20.74%;国内公务接待39,619人次,比2020年减少6,712人次,同比下降14.4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3.54万元,比2020年增加38.29万元,同比增加6.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1.93万元,相比2020年增加8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62万元,比2020年减少43.63万元,同比下降7.0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2辆,比2020年减少69辆,同比下降19.11%。
二、“三公”经费比2020年增加8.89万元的主要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全县比上年增加8.89万元,真实反映了我县各单位经济活动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各项制度和规定。增加因素主要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数增加了38.2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为保持机构运转,在报废公务用车5辆后,经有关部门批准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县纪委2辆,市场监管局3辆。公务用车车均费用为1.96万元,符合建水县实际情况。
附件:1.建水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建水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建水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决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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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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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56.31 |
847.42 |
8.89 |
1.05% |
1.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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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务接待费 |
202.77 |
232.17 |
29.4 |
-12.66% |
3. 公务用车费 |
653.54 |
615.25 |
38.29 |
6.22% |
(1)公务用车购置 |
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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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3 |
1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1.62 |
615.25 |
-43.63 |
-7.09% |
附件2
建水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建水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建水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21年使用建水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