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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37-87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2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红财库发〔2020〕3号)等相关要求,经建水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建水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建水县2020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建水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516.33万元,决算汇总数为847.42万元,决算汇总数占预算数的33.68%,未超过预算数。较2019年决算汇总数有所减少,减少298.95万元,同比下降26.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比2019年减少8.78万元,同比下降100%;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一致;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2019年减少3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为232.17万元,比2019年减少224.56万元,同比下降49.17%;国内公务接待3948批次,比2019年减少2738批次,同比下降40.95%;国内公务接待46,331人次,比2019年减少26,737人次,同比下降36.5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5.25万元,比2019年减少65.61万元,同比下降9.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相比2019年减少45.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25万元,比2019年减少20.26万元,同比下降3.1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1辆,比2019年减少123辆,同比下降25.41%。

  二、“三公”经费比2019年减少298.95万元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节用为民”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把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等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精神,结合建水县实际,制定了《建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2020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各项三公经费数据均没有超上年数,真实反映了我县各单位经济活动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各项制度和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车均费用为1.7万元,公务接待人均支出金额50.11元,符合建水县实际情况。

  附件:1.建水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建水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2:

  建水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建水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建水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20年使用建水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