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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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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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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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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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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水燕子洞风景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第3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依照定价程序对建水燕子洞风景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召开了听证会,经按听证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7月13日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调整建水燕子洞风景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建发改价〔2021〕2号)。
一、建水燕子洞风景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
1.小型车:10元/天.辆次(长度为3.5米至6米的机动车)
2.大型车:20元/天.辆次(长度6米以上至9米的机动
车)
二、下列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对接送旅客临时停车不超过20分钟;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
(三)对在专用停车泊位待客的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共享汽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调整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批准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有专人管理,使用专用收费票据收费。同时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对停放车辆服务收费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限和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执行时间:从2021年8月1日起试运行。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