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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会议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召开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2月13日,县长冯林春主持召开建水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2月12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等,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审议《建水县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等4个议题。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陶春发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并研究安排我县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服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集中精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抓实抓细,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做好“六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及时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维护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会议要求:(一)绝不动摇防控疫情的地位和信心。县政府班子成员、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集中精力,继续把防控疫情摆在当前工作的第一位。(二)认真履职尽责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县级指挥部各工作组组长要履职尽责,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防控措施,统筹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指挥部运转高效、指挥有力。二是县属部门、省州驻建单位要履职尽责,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复工复产复学、物资保障工作。三是乡镇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四是社区、村组要履职尽责,积极发动群众协助做好外来人员、监测对象摸排、管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五是各派出网格小组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各级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网格化管理,深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在重点疫区读书的建水籍学生和从重点疫区返乡以及旅游、出差、省亲等人员情况,确保排查工作落实落细,数据真实准确。县级指挥部工作组、部门、乡镇、社区(村组)、网格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标对表,全面落实五级联防联控责任。同时要迅速行动,快速落实“云南疫情”扫码行动。(三)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县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数据和政策变化,下沉一线调研,运用全局思维发现、思考和解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设备、人工、资金、原辅料问题;要结合职责职能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岗,指导帮助用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和建设。(四)认真落实包保责任结成管控对子。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为主的原则,全面压实部门、乡镇、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及用工单位责任,对省外在建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进行一对一结对包保,乡镇、部门领导与包保责任人结对包保,一级包保一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格。包保责任人要清楚掌握包保对象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和行踪,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包保,压实企业对职工的包保责任,抓好本系统住宅小区的管控。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陶春发关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传达学习,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抢抓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增长促发展措施支持,尽快出台我县措施,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年初各项目标任务。会议决定:(一)请县政府班子成员认真研究争取省政府22条措施、州政府12条措施的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到分管联系工作中。(二)请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研究提出各自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促发展的相关措施,请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会议要求和县政府班子成员提出的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县稳增长、促发展方案,陶春发常务副县长汇总研究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听取、审议了《建水县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