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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会议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6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3月9日,县长冯林春主持召开建水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州委书记姚国华在传达贯彻省委书记陈豪在红河州调研讲话精神暨全州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审议《建水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建水县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建水县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送审稿)》等20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州委书记姚国华在传达贯彻省委书记陈豪在红河州调研讲话精神暨全州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我县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县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绷紧弦、加把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严格执行挂钩帮扶工作要求,县政府系统部门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于本周内深入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把生产生活、危房改造、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安全饮水等情况摸排清楚,及时了解存在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各乡镇要积极组织群众全力做好抗旱抢栽、抢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排查贫困退出5—7指标、20条巩固提升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于3月13日前报县扶贫办汇总。各乡镇、各部门要抢抓国家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工作支持的机遇,尽快梳理涉及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相关项目和资金,做好申报准备工作,争取最大的政策支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会议指出,《规定》的修订实施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的再明确、再规范,对于规范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政府班子成员在分管联系领域,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组织深入学习。要熟练掌握和切实执行《规定》的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建水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建水县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建水县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送审稿)》《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送审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