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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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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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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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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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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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2023年5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红办通〔2023〕37号)的通知,明确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建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其范围。
二、文件制定过程
建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要、科学划定、统筹协调的原则,以建水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补充耕地空间数据、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建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相关部门和乡镇,以及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组织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报告及成果内容科学完整,满足相关技术指南要求”,最终形成建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此外,按规定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公告内容主要有4条。
一是明确了建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建水县最终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13.71平方公里、涉及建水县14个乡镇。
二是规定了禁止事项。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是告知了法律责任。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是载明了执行时间。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违反公告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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