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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310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0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提出的《建水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三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和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理念,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抓实抓细任务分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照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县属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州直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及时掌握汇总有关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7613938)。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的落实情况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网页集中展示,并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

  附件:建水县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建水县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