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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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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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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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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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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提出的《建水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务公开最新部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要认真对照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工作遗漏。
三、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规定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认真对照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州、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检查整改,切实抓实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41号)要求,聚焦8个方面22个问题,深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22条整改措施要求,立行立改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8年12月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纳入全州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张婕,7873172。
电子邮箱:jsxzwgkk @163.com。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建水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