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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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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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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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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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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建水县2024年动态调整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建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建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建水县乡镇承接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建政发〔2023〕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切实不适合在基层行使的行政职权予以调整收回。同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的实际,根据乡镇管理需求,推动更多基层真正需要的行政职权下放。
《建水县2024年动态调整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调整取消基本目录中乡镇法定其他行政权力4项,收回2023年版赋权目录中11项行政职权,新增下放赋权4项行政职权;根据行政职权取消、收回、新增下放赋权情况,同步梳理编制《建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现予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建水县2024年动态调整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2.《建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 建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附件1 建水县2024年动态调整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