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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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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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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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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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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一、总体情况
根据《建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室字〔2019〕35号)文件精神,机构改革后建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县政府工作部门: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本单位编制16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名,工勤编制7名。实有干部职工15名,公务员空编1名。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共设施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会务科。下属事业单位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三)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内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内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县行政中心文明建设。
(五)负责县行政中心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县行政中心的后勤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内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在县行政中心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办活动的服务工作(不包括县委常委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县政协主席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服务工作)。
(八)负责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心全部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二)负责中心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按照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和程序,有计划的合理调配公务出行车辆和驾驶员。
(四)负责做好车辆预约及出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五)负责做好中心资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中心职工人事、劳资及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及车辆处置、采购报批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公共设施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会务科等4个科室,下设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五、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公地址:建水县政府会堂北院
七、负责人姓名:王玲
八、联系方式:0873-788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