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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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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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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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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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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水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水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制定建水县各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督办、督查并协助各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在授权内,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建水县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州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配合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建水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出建议,并落实整改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十五)承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行使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建水县生态安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各分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三、办公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政府4楼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至11:3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73—7617829
六、负责人姓名:王立辉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