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府机构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

  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搜集、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研究、贯彻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及警察协会工作。

  负责全县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领导、指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参与侦查和处置全县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

  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等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职能部门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十)领导、组织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督查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社区康复中心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监督参与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协调、处理我县境内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处,协助盗、抢机动车辆等案件的侦破组织,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负责依法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指导县自然资源大队的业务建设,指导各派出所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不含涉密内容)

      根据上述职责,建水县公安局设政治处和16个内设机构,18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勤执法机构、派出所、监管场所和现役部队。

  三、办公地址

  建水县青山路379号

  四、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0873-3054110

  六、负责人姓名

  李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