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反责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序号40-4)已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现按照整改销号流程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建水县碗窑路66号
监督电话:0873-3189520
邮 箱:6332741@qq.com
附件:
40-4验收销号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