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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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jytyj/202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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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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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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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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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6〕—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印发的《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试行)》(红人社发〔2016〕298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 年8 月 31 日前;
2. 单位报送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前。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A3纸手册打印,一式一份。
(二)评审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5.聘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
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申报职称当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考试且合格);
8.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9.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10.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
11.公示照片及公示情况报告(公示照片须近景、远景各一张;公示情况报告无统一模板,内容须有申报人员、公示地点、公示时间,公示期间有无接到投诉或举报等内容);
12.学科业务工作报告;
13.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仅限民办学校)。
申报人员必须提交1篇以上本学科业务工作报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条件,不得以履职考核、年度总结等材料代替。申报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13项按顺序制作成册。申报人员材料袋单位名称:xx县xx学校。
四、申报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办学校一级教师的申报人数根据所在单位公布的空岗数额及推荐竞聘条件,控制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中级职称空岗数额内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单位考核聘任小组对初审符合条件人员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等方式,结合平时业绩情况,集体研究确定申报人选,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
五、申报有关事项
(一)根据《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试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未经聘任或聘任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一律不予受理。履职年限从单位岗位聘书的起聘时间起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教育教学情况。申报人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属外校调入的,其在外校教育教学情况由现所在单位查证核实。
(四)所在单位在填写“单位基层意见”时,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五)全县民办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请各乡镇中心学校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并负责做好任职资格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审核责任。健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教育体育局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对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审核推荐程序,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公示公开制度、随机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职称工作公正规范、公开透明。
各单位要加大对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流程、评价标准等宣传解读力度,提高各地专业技术人员政策知晓度。同时要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教育和职称造假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强化“诚信申报、诚信从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其他具体问题
(一)以学历申报职称的,取得学历必须满一年(时间从取得学历之日起计算)。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封面的“专业名称”、材料袋封面(附件5)的“任教专业”、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的“现从事专业”须填写全称,具体填写科目请参照附件7中的“子专业”栏;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1日前,把《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公示情况报告及公示照片、《云南省事业单位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须经教体局、人社局审核盖章)交童老师处,其余申报材料交杨老师(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室)处。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3.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中级使用)
4.云南省事业单位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
5.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
6.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
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8.基层单位意见应反映的内容(模式)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附件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附件3: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红河州内中级使用).xls】
附件【附件4:云南省事业单位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公办学校须提供、民办学校不需提供).xls】
附件【附件5: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附件6: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8:基层单位意见应反映的内容.doc】
附件【附件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会后备案-通过人员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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