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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序号40-3)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16 浏览次数:

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已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

现按照整改销号流程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建水县碗窑路66号

监督电话:0873-3189520

邮 箱:535123762@qq.com

附件:验收销号公示表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