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定价程序对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进行了成本监审,召开了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水文庙、团山、朱家花园、燕子洞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公告如下:
一、建水文庙、团山、朱家花园、燕子洞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主城区景区(建水文庙景区、建水朱家花园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8:00至20:00之间
小型车(9座及以下),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4元,之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大中型车(10座及以上),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8元,之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2)收费时段20:00至次日8:00之间
小型车(9座及以下),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3元,之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大中型车(10座及以上),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7元,之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3)实行收费封顶
小型车(9座及以下):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累计计费28元封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大中型车(10座及以上):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累计计费40.00元封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主城区以外景区(建水团山景区、建水燕子洞风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9座及以下),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当天收费时段内,10元/天.辆次。
2.大中型车(10座及以上),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当天收费时段内,20元/天.辆次。
(三)以上政府指导价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四)停车收费减免措施
1.对停放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免收停车费;
2.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3.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时取走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由当事人承担;
4.其他政策规定的减免收费措施。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建水文庙、团山、朱家花园、燕子洞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2025年8月28日起执行。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