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水县康隆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博安环(云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建水县康隆商贸有限公司黑色金属(锰矿)选矿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色金属(锰矿)选矿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建水县康隆商贸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建水县临安镇东村村委会小黑山山脚
(5)建设内容:建设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以及配套环保设施(沉淀池、渣堆场)。购置破碎机、打砂机、洗矿槽、磁选机、压滤机、收尾机等设备。使用锰矿为原料,经破碎、打砂、洗矿、磁选工艺,进一步提高锰矿品位,设计年选锰原矿8万吨。
(6)工程总投资:56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水县康隆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伟康
联系电话:133087390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博安环(云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永中路38号海乐世界2座11楼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871-65342857
Mail:97346270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初步调查→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报告书评审。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环保对策措施制定→给出环评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公示期间,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黑色金属(锰矿)选矿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合理采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之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水县康隆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