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标的物清单
1、五队干水塘18.7亩(目前用于有机肥加工)
2、五队老监舍场地4.29亩(目前闲置)
3、原八队仓房后林改地61亩(目前种植葡萄)
4、一队一排田8亩、二排田2亩,合计10亩(目前种植葡萄)
5、五队新监舍场地8.47亩(目前食品加工)
6、老狱部原武警营房后土地9.89亩(目前种植生姜)
7、原一队二排田土地2亩(目前用于辅助设施农用地)
8、老狱部旁原武警营房场地7.59亩(目前仓储)
9、原一队一排田土地8亩(目前种植葡萄)
10、老科技楼83号(21.5平方米,目前空置)、84号房屋(21.5平方米,目前空置)
三、资产用途
(一)本次租赁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经营范围为农业种植,租户需根据租赁期限合理安排农作物,不超出政府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范围合法栽种(建议自行到建水县自然资源部门咨询相关土地用途,依法依规种植经营),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土地到期后我单位将收回土地,且不对地上附着物及农业附属设施做任何赔偿。
(二)符合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种养殖、仓储、生产经营等,禁止用于违法或高风险经营等行业,具体要求面谈。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自然人申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2、以组织、单位申请报名的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有效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承租场地进行项目生产的必须提供项目生产相关合法有效生产许可资料(复印件)。
(三)报名时必须注明报名人联系方式和详细联系地址。
(四)报名联系电话:13987300139(龙先生) 0873-3182271
(五)报名地址: 云南省建水监狱 基层管理一部
五、报名对象
承租人应是具有履约能力的法人、合法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违法经营行为和不良征信记录。
六、拟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按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到国家政策规定并发布有效文件、当地政府规划、上级主管机关的规定及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承租人的确定
原承租人或实际种植人有意向报名继续承租的,应未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监狱管理规定和行业管理规定等行为,同时需将与本监狱签署的(合同期限已满)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方可进行报名。有两个以上报名时,需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或实际种植人优先。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不得存有串标、围标,恶性竞标等意图和行为,若发现报名人有串标、围标、恶性竞标等意图或行为的,相关报名或报价均为无效。
(二)在承租我单位土地、房屋等资产期间,有违反合同约定、监狱管理规定、行业行政部门管理制度规定和监狱相关通知要求的承租人或特定关系人不具有报名报价资格。
(三)在公示期结束后,有两个以上报名承租者时,需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报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云南省建水监狱确定的租赁底价,若报价人的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若各报名组织、单位和个人未中标,所提交的资料留存备查,不予退回。
(五)各报名组织、单位和个人信息我狱在职责范围内予以保密。
(六)投诉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0873-318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