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处罚职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和《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布<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云司通〔2024〕9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予以公示。
附件:《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
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