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财发〔2024〕44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综〔2022〕5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及 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4〕33号))文件要求,我们参照《红河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版)》,结合实际制定了《建水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试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指导性目录是根据部门职责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确定,是政府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的集中反映,是部门填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支出预算需求、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和参考。
附件:建水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试行版)
建水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