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建水县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编发〔2016〕53号)通知规定,我办于2024年9月11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摇号工作。
按照3年内不重复原则,根据抽取比例规定,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及7家事业单位如下:
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相关事项通知》,确定抽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于2024年9月23-26日,通过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花名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展业务活动台帐等相关材料,对7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
建水县青龙镇中心学校、建水县新街小学、建水县利民乡中心幼儿园、建水县西庄中学、建水县残疾人服务总社、建水县临安镇田军小学、建水县面甸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7家事业单位日常开展工作情况与法人证证书内容相符,按时参与每年法人年度报告提交,且报告书内容与实际一致,及时完成法人相关变更;无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行为;档案存放规范整洁,业务开展活动资料齐全;及时完成法人相关变更,无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中共建水县委编办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