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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尾矿库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4月17日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有效推动我县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根据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云应急〔2020〕24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应急〔2020〕30号)要求,明确全县内所有尾矿库的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和各级政府包保责任(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各尾矿库企业尾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管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尾矿库日常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附件:2020年建水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