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水利部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安排,2021年8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对云南省珠江流域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建水县部分河道存在管理范围划定偏离河道、范围缺失、河段未衔接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县水务局组织技术单位对全县辖区内的磨依河、大清河、塔冲河、玛琅河、养马河、红泥田河、他龙河、小里寨河、香木桥河、旷野河10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重新划定香木桥河1个问题河段管理范围,修复小里寨河3段、大清河2段河道保护范围,补充磨依河、他龙河、红泥田河、旷野河、塔冲河共7段河道缺失管理范围,修复衔接玛琅河、养马河2处河段问题。现将磨依河等10条河流有关河段修订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通告。
本成果自通告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请致电或到建水县水务局办公室,查询电话:7651343。
附件:磨依河、红泥田、大清河、塔冲河、玛琅河、养马河、他龙河、小里寨、香木桥、旷野河修订后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