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科学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精准使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2021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9.59万元和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1日。
1.小额信贷贴息资金63.85万元;
2.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利息114.9万元;
3.精准防贫专项救助48.74万元;
4.农发行项目贷款贴息522.1万元。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0873—7612473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