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建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价格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及国家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在30日内召开建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此次听证会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17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一)消费者7名;
(二)经营者1名;
(三)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四)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4名;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停车服务收费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
(一)消费者由县发展改革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县发展改革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推荐,县发展改革局聘请。
四、听证会设2个法定旁听席位。法定旁听人员由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凡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年龄在18岁至65岁,身体健康的公民,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县人民政府五楼)申请报名。
五、听证会设2个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县发展改革局邀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龙跃伟、钱晶 7616000、7612424(传真)
特此公告!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