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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水县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建水县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编发〔2016〕53号)通知规定,我办于2023年8月30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摇号工作。 

  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及11家事业单位如下: 

 

  印发《关于对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相关事项通知》,确定抽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23年9月13-15日,通过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花名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展业务活动台帐等相关材料,对11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 

  一、建水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建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水县甸尾乡民族寄宿制小学、建水县第八中学、建水第四中学等5家事业单位日常开展工作情况与法人证证书内容相符,按时参与每年法人年度报告提交,且报告书内容与实际一致,及时完成法人相关变更;无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行为;档案存放规范整洁,业务开展活动资料齐全;及时完成法人相关变更,无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行为。 

  二、建水县临安镇杉松桥小学、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建水县高楼寨小学及建水县过鲊小学4家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痕迹资料不齐全;建水县面甸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法人证书有效期已超期;建水县大寨小学和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2家单位从业人数与实际抽查人数不一致;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经费来源信息与审批文件不一致。 

  以上抽查情况已按要求下发反馈通知到各抽查单位,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自下发反馈通知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登记管理机关。 

  以上抽查结果现予以公示。   

  

  中共建水县委编办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