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和个人:
按照《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审计发现持死亡人员和他人医保卡就诊情况落实的通知》(红医保办2020-45)精神,目前,部分停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尚有余额未清退,现将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附后),请涉及的单位或家属携带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建水县医疗保障局103室(建水县建水大道与清远路交叉处建水县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北门)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退,请相互转告。咨询电话:0873-7612538。
附件:建水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人员名册(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