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的规定,下列道路货运营运车辆已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年审,现责令所涉车辆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消除安全隐患,并到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年审或相关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附件: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年审车辆信息清单
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