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66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9
信息名称
建水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的2022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www.ynjs.h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楼,邮编:654399,电话:0873—76134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水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一是精准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根据州级部署安排,县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利企惠民”“应急预案”5个专题专栏等并及时更新。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三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20项,公开包括财政、生态环境、审计、行政审批等领域的内容,同时方便群众查找相关公开记录。四是健全听证制度,加强群众知情权。在“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栏目下设意见征集、结果反馈、重大决策听证事项三个子栏目,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规范依法公开机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在新建立的TRC平台下载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二是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在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的同时,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尽量缩减申请人等待时间,所有依申请件都严格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14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发布审查表,并设立信息录入员、信息发布员、系统管理员,加强监督力度,有效减少错误率发生。二是协同数据发展中心加强站点运维管理、网站账号安全管理,优化相关制度。更新优化《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密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升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移动客户端)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及时整改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没有及时更新的栏目及错误链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已按要求备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建设,进一步优化页面展示效果,新开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利企惠民”“应急预案”5个专题专栏。运用县政府办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建水县政府发布”今日头条号发布33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终端及账号管理的通知》〔2022〕—8—42等通知要求,对州级反馈的新媒体错敏信息和网站错敏信息及时整改,并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通过州级反馈的错敏信息,对常见错误进行提前预警和学习,避免重复犯错。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体系,做好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5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4

行政强制

1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09.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1231日。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部门各乡镇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层次不齐,易出现逾期和表述错误等情况。二是部门对相关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没有按照州级要求运用动画、图形等多种形式对发布的文件进行解读。三是新开设的法定公开栏目部门提供的信息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公示材料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示内容的审核流程。二是拓宽文件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文并茂、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文件政策进行解读。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和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