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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4-00166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建水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建水县公安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建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建水县公安局通过各类网站、媒体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8条,其中,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信息1897条,通过云南省公安警务信息综合运用平台发布信息1134条,通过建水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12条,通过建水警方官方微博号发布信息493条,通过建水警方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612条,通过建水警方抖音号发布信息64条,通过建水警方快手号发布信息64条,通过建水警方视频号发布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详细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同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办理反馈,全面规范文书格式,确保答复依据充分、答复书要素齐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分解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依法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签”,认真填写《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严格落实审签制度后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和操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2023年,建水县公安局在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包括建水警方微信公众号、建水警方官方微博、建水警方今日头条号、建水警方抖音号、建水警方快手号及建水警方视频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查和指导,针对信息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注重信息量的上传力度的同时,也注重审查信息的合理性,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2023年,建水县公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全面,相关业务部门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开展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够规范。  

  2.信息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宣传和引导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警务信息公开知识学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对具体规范的认知和学习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把此项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2.拓宽信息公开宣传途径。充分发挥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单位全体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建水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