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6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公布本单位的机构概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固定投资节能许可、价格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24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6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复议其他结果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详细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同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办理反馈,全面规范文书格式,确保答复依据充分、答复书要素齐全。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专人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坚持依法公开。严格遵守《条例》,坚持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签”(即信息员初审、科室长复审、分管领导审发),认真填写《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严格落实稿件三审三签制度后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务信息均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其他公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查和指导,针对信息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注重信息量的上传力度的同时,注重审查信息的合理性,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方式仍需不断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办法:(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严谨性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宣传栏、微信、等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做好宣传政策的解读,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适应和满足新形式下社会、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