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00
信息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文号
建政办发〔2023〕44号
发布日期
2023-10-08
信息名称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各乡镇、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使层级由州级下放到县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燃气经营许可”实施机关调整为州级部门事项给予删除;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