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39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24
信息名称
关于严禁破坏建水大道园林绿化和市政公共设施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建水大道园林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检查情况,现就保护建水大道绿化、市政公共设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园林绿化设施(绿化景观、花坛围栏、草坪、行道树等)、市政公共设施(水管、井盖、座椅、路灯、景观灯、公益性宣传广告牌、护栏等)、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等)及其他公共设施;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景观、草坪、花卉;

  三、禁止在绿地内便溺、遛狗,倾倒或乱扔垃圾、渣土和废弃物,排放污水、污物,堆放物料;

  四、严禁盗窃、破坏、占用绿化带内的水管、路灯、围栏、井盖、供排水管网、地上地下管线、环境卫生等城市公共设施。

  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对于以上擅自占用或者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等公共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六、公共设施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保护、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举报电话:0873-7611093

  特此通告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