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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0-04450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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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4
信息名称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建水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逐步建立建水大健康服务体系。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建水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建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建水大健康服务体系。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建水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建水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建水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10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党建、党风廉政、行风作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脱贫攻坚、民族宗教、来信来访、综治维稳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安排和考勤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二)人事科。拟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其他相关待遇调整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相关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提出卫生健康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定,承担全县卫生健康单位绩效工资的总量分配。 

  (四)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老龄健康科)。承担健康建水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建水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建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听证、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证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负责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科。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和行风作风等有关规范和标准;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试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医疗卫生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并指导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负责组织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省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措施;开展药事管理,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执行,指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医改工作,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宣教与防艾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在职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干部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拟订艾滋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建水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福康路294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7652507(传真) 

  负责人姓名:邓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