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8
信息名称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培训教育科)、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资福利科、执法监察科(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建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工伤保险科。下设建水县社会保险局、 建水县就业局、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

  建水县福康路306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7612388

  六、负责人姓名

  杨力